等了五年,
終於又等到陶子的新作品。
在買書之前,
其實對陶子的喜愛已經降到一個很OK的程度,
就像我在上一篇文章中說的。
會掏出錢來買她的書,
純粹只是衝著往日的情面。

在回家的日統客運上把這本書一口氣看完,
然後,
自己一個人像神經病一樣一邊看一邊掉了一堆眼淚,
唉~
怎麼可以不喜歡她?
她的文字是這麼地直直地寫進妳心裡去阿!

選幾段打出來給大家看一下:

『分手日記』

六月二日 我們的故事結束了

和同事吃完晚餐,經過一條街,一對小姐妹在路上吵。姊姊罵的像個小潑婦,妹妹太小,
話根本說不清楚,只慌得哇哩哇嗚胡叫,接著顯然因為「說」不過姊姊而大哭。她哭的很悲傷。
哭姊姊欺負她,哭自己沒法清楚地表達自己的話。本來還笑著小妹妹的我,卻突然想起你,
想起昨夜的電話,想起這一切無奈的悲傷,那陣無力蔓延全身,我緩緩地蹲下,蹲在街角,
和她一起嚎啕大哭了起來。沒有你愛我了,我們的故事結束了。另一個我,和同事走過轉角,
回到辦公室,繼續靜靜地坐著,上班。

六月三日 相遇的餐廳

今天湊巧經過和你相遇的餐廳,想起你那時熱切的眼神,和輕輕的擁抱。當我的腳,踏上我們
相擁而立的那方水泥地,我的全身都要裂開了。你感覺到了嗎?朋友興奮地說要坐下來吃點東西,
我找了個爛理由,落荒而逃。我想打電話給你了。

這並不公平,為什麼經過餐廳的人是我?你已經開始忘記我,而我卻如此的想念你。

六月十四日 我居然痊癒了大部分

(懶得打)

八月初 你已經走進我的倉庫

(依舊懶得打,自己買書來看吧!)

看,
失個戀要用多久去平復?
幾天?幾個月?甚至幾年?
這看個人修行不同,
時間長短也不一定。
孤單時,
誰都會有想爬回去舊情人身邊的念頭,
即使知道兩個就是不適合,
可是就是會想跟孤獨妥協、跟思念投降。
忘掉舊情人,
就像戒煙一樣。
有時候會想:阿!就再抽一根,這最後一根了!
當你拿出打火機、把煙點上湊到嘴邊那一刻,
你戒煙也宣告失敗。
當你拿起話筒,撥了那組早在心中滾瓜爛熟的號碼時,
你get over him 的日子就得往後個一些時候來臨。
堅強一點,
忍住,
這陣子過去,
就會好的。

不要跟寂寞妥協,
如果他是該忘的人,
就不要再浪費你的電話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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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比不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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